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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二章 我不是山魈(2 / 2)

别路云初起,离亭叶正稀。

所嗟人异雁,不作一行归。

骆宾王七岁《咏鹅》稚气未脱,陈子壮七岁得空问嫦娥,志存高远,诙谐幽默。

而且日后陈子壮真的蟾宫高中,试问此等人才怎能庸庸碌碌一生?

他也真的成为了游园皇家上苑的探花郎,中了万历四十七年大考的一甲探花。

如果陈子壮不是生于忧患死于忧患,恐怕会续写明代第一才子杨慎那样的传奇吧?

然后说赵氏成为陈子壮的妾室以后,深受他的影响,奈何陈子壮兵败后,霸占她身子的却是个胸无点墨的草寇:李成栋。

这两个男人的反差确实有点大,陈子壮的天纵英才,李成栋的庸俗不堪;陈子壮的为国而死,李成栋的卖国求荣。

陈子壮不止有才,还是一个男神级别的帅大叔,说不出的风流倜傥。

李成栋的形象呢,怎一个惨不忍睹来形容?

大长鼻子,鞋拔子脸,须发虬张,形象比李逵强点儿不多,比黑猩猩也漂亮不到哪去。

一团粗粝的护胸毛和胳肢窝连成一片,并向身后匀速蔓延,都快长后背上去了,简直跟黑猩猩成精了似的。

而且最奥妙的是此君长了一双小眯缝眼儿,且还生得不咋对称,右眼高左眼低,一会儿一米六,一会儿一米七。

别以为言过其实,陈子壮和李成栋两人都留有画像的,喜欢动物的小朋友大可以度娘一下李成栋的绝代风骚。

古时候的画像就和美颜软件一样,多少得把人画得漂亮些,可见李成栋本人比惨不忍睹的画像还要惨不忍睹,而陈子壮则是帅到没朋友的类型。

很难想象赵氏如何适应这样的反差。

赵氏喜好诗文,为一代才女,叹服迷恋于陈子壮的才学和人格魅力,然而这个时代,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,无法左右自己人生的赵氏,现实中只能违心侍奉一只兽人。

李成栋固然迷恋赵氏的风姿绰约,喜欢她的文静高雅和才貌双全,然而那些原本美好的东西反而害了她,让得她成为杀害自己爱人的凶手的禁脔。

物是人非事事休,欲语泪先流。

人倒是红颜薄命,会否老天故意为难,让赵氏的命如此凄凉?

她有着绝色姿容和淡然不俗的气质,李成栋却更喜欢暴力粗俗的调调。

她的手臂或脖颈总会莫名出现许多伤痕,丫鬟和府中人等则无人敢问。

李成栋虽然宠爱她,却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怜香惜玉。

这样气质高贵,出尘脱俗的女子,任哪个男人都会珍之重之吧?

偏偏李成栋最喜欢折磨和亵渎她的高贵和脱俗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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