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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四章 强项(2 / 2)

这是一个妖丹!

“果然不负众望,不虚此行,王小孟?后会有期了。”灵霄姑娘把这个浅蓝色的光球收下了,放到自己的衣兜之中,然后也就和王小孟辞行了。

本来王小孟还想着要多说几句,甚至试着把这灵霄姑娘挽留下来,但是,仔细一想,他王小孟这是何德何能呀,凭什么说是去挽留这灵霄姑娘的呢?

所以,在这样的情况下,王小孟所能够做的事情也就只能够说是无伤大雅的说一句:“后会有期。”。

然后王小孟也就目送这略显神秘的灵霄姑娘离开了这片地界。

灵霄姑娘都走了很远了,呆呆站在原地的王小孟,还有些没有回过神来,当然了,你要说王小孟这小子是不是说那种对于女子,见一个喜欢一个的人?那倒也未必,因为,现在问王小孟心里最喜欢谁,其实王小孟已经可以去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了,这个人肯定就是说这青河村的孔秀。

除此之外那是找不到第二个人选的,就算是说最近一段时间和王小孟走的算是很靠近的这大师姐宁潇儿,王小孟也觉得没有和孔秀之间的那种感觉的,王小孟回到自己在这武仙县天书阁二楼灵气森林的石林这边,希望不要说是出现像是刚才犀牛大妖这样的存在,否则的话,王小孟是没有像是灵霄姑娘那种一剑斩杀犀牛大妖的实力的。

“区区一剑?就可以斩杀如此身形的妖兽······这是什么功法?”王小孟望着这灵气大陆的天空,陷入到了一种深思之中。

其实,关于这个问题,随着时间的推移,等到王小孟自身的修为等级慢慢提升,他自己就会渐渐明白的,这其实就是说一个本体法宝,到也不一定非要说是剑,也可以是说一把刀,一个浮尘,或者一个葫芦,五花八门的种类很多,但是,对于一个北宋修仙界的修仙者来说,到时候在选择自己的本体法宝的时候,毫无疑问,一定要去选择一个真正说是在各方面都适合自己的法宝。

否则的话,可就真的说是太可惜了,因为,本命法宝一个修仙者在一辈子的修炼之中,大部分都只有唯一一次的选择机会罢了,少数拥有双生修仙灵脉的修仙者,或许还可以凭借天赋异禀,多选择一次本体法宝,但是,王小孟如果说稍微聪明一些,也应该知道,自己不应该把自己的前途去寄托到一些虚无缥缈,完全就是说碰碰运气的事情上去。

这是不太明智的选择,况且,事到如今,甚至王小孟都还不知道,自己的修仙灵脉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存在,那个传说之中的‘先天聚灵体’到底说是怎么样的一回事情呢,这属实让人非常的困惑的。

对于蘑菇的吃法,王小孟到也没有太多的研究,好在王小孟自身是修炼火系法术的,所以,对于烧火做饭,那完全就是说属于王小孟的强项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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