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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同生共死(1 / 2)

沈安身为太监,他自己当然无法生儿育女,不过他可以有继子,所以老太太才会这么说。

不过这继子和沈安血缘关系也挺近,就是他弟弟的孩子,也就是他亲侄儿,感情当然很好,和亲儿无异。

儿子是不是把沈安当亲爹?不好说。不过沈安却绝对把儿子视为亲子。

“将来你弟弟成家后生下的第一个孩子,娘今天就为你做主,一定过继给你。”

这是老太太当年含泪送沈安上手术台阉割时,以母亲这世上最神圣的名义,向沈安所许下的誓言。

老太太做到了,所以沈安现在有一个孩子,而且还是个儿子。

要知道那时候亲王郡王家生孩子那都往往是先生死了好几个以后,才能得到一个活生生的孩子,更不用说像沈安这样条件很差的穷家小户。可见当时孩子出生存活率有多低!

像郡王载治家就连续生死了三个直至生到第四个才存活下来。刘清这亲王家在他之前也同样生死了一个。

而生出个孩子养活了不说而且还是个儿子,这当然就更宝贝了!

所以沈安的这个继子,可以说是他全部的精神寄托,是他存在的价值意义之所在,也是他无怨无悔背起这个家全部重担的动力之所在。

现在沈安突然听到老太太这样说,他当然会大惊失色差点当场晕过去。

好在老太太这里还有下文,而且这下文接续得也算比较及时比较快。

“儿呀,你莫急!”老太太一副转悲为喜的样子:“人家说了,把孩子带走,只是看你孩子够聪明伶俐,怕在我们家,耽误了这孩子的前程,所以才把你那孩儿接过去抚养,还说会让这孩子上私塾包他将来一定能考上个功名。。。”

功名有很多种,省试京试的举人状元,当然很难考。但乡试的秀才,也是功名。人家这样说倒也不算胡乱吹牛。

“是吗?”沈安失魂落魄应了一声,心里一片空荡荡冰凉。觉得自己这会像个空壳人一样,外面虽然有皮有肉包着,里面却啥都没有了。

老太太显然还是颇为担心沈安会把钱还给人家,赶紧继续为人家讲好话道:“对了,儿呀,人家还说了,以后每逢中秋十五他们都会把孩子送回来让我们全家团聚,说是等孩子将来考取了功名,就把孩子完完整整还给我们。”

看来同生死不是指要我一个人同而是要我全家人一起同呀!

至于交还儿子的时间?显然就是现在这位小皇上亲政的时候。

沈安听到这里,心里当然渐渐全明白了。连啥时候可以重新得回儿子?他都算得清清楚楚的!还有啥念头好想呢?所以他只好在心里无可奈何叹口气,开始慢慢接受现实。他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,唯今之计也只有先让家里人苟富贵再说。至于儿子?唯一指望就是现在这位小皇上能平安长大亲政。其它的,谈都不要谈!

可小皇上现在才四岁!想要这位小皇上死的人,明里暗里一大把!自己能保住这位小皇上性命到人家亲政的那一天吗?

沈安越想越觉得自己肩上责任重大,顿时一刻也不敢耽误就想要赶回宫里去。非亲眼见到小皇上活蹦乱跳不能安心。

原来虽说已叛投到小皇上门下,可那时候沈安心里绝没有想着要跟这位小皇上同生死,而是有着很强的见风使舵心理。现在他知道自己再不能见风使舵了,只能一条道走到黑。

“儿呀,你怎么了?要是你实在不愿意?娘就,娘就把这银子。。。”老太太表情很挣扎!狠了几次心,硬是没狠下心来完整说出把钱还回去的话。不过这还回去的意思,好歹已经明白无误表达了出来。这让沈安心里多少有点安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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